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市城南新区路网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阅读次数:9728 编辑: cnxq 信息来源: 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09-08
[字体:  ]

    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委托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将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特向公众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简述

市城南新区路网建设工程(二期)项目涉及的河西路、颍南路、淮河路、柳林路、八里松路、润河路、竹园路、七渔河路、云亭路、唐郢路、三清路等11 条道路及沿线21座桥涵。项目总投资274749万元。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以及施工渣土。营运期主要为车流量产生的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本项目施工期环境污染及治理措施如下。

1.水环境影响分析及对策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控制   施工营地不能设置在水体旁,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粪便可修建临时旱厕,粪便定期清理可用于肥田;生活污水可就近排入城市下水管道,若下水管道暂未连接则需集中外运至污水处理厂或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施工废水  对于施工中的冲洗废水,建议在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杜绝人为浪费的同时,收集后作为施工用水的一部分重复使用,这样可减轻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对策

大气污染主要是扬尘,拟对进场道路适时洒水抑尘。废气主要是破路、土方挖掘、土方回填等作业产生的扬尘;职工生活炉灶产生的油烟;施工过程中使用具有挥发性恶臭的有毒气味材料(如沥青等)。为减轻扬尘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在道路建设过程中应根据设计方案对规划中的公共绿地进行合理绿化,以减少表土的裸露。随着道路施工技术的不断发展,目前道路建设均采用无热源或高温容器将沥青运至铺浇工地,沥青的使用已采取全封闭沥青摊铺车进行作业,避免了过去的敞开式熬炼的工作方式,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沥青烟污染的问题,在采取以上施工方式后,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与防治

噪声污染主要是来自各种施工机械产生的施工噪声,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规定。

4.施工渣土处置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弃的包装材料、废弃土方和拆迁碎石等。在建设中尽量地平衡取弃土量,但弃土中有一些是无法回填的碎石、碎砖等渣土,由施工单位或承建单位和市容局渣土办联系外运。

2)本项目营运期环境污染及治理措施如下。

1.水环境影响分析及对策

本工程为新建、改建道路。路面雨水集中排放至市政雨水管网,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对策

大气污染主要为汽车尾气,与汽车空气污染有关的全国性或地方性防治措施(如使用无铅汽油)可成为环境保护对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措施包括政策、法律、收费及实施计划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加强车管执法力度,以减少尾气污染物排放。加强绿化,利用植物来吸收污染物,减轻污染。

3.噪声污染与防治

为了保护沿线居民的身体健康,对沿线超标的敏感点设置隔声窗。同时加强道路路面养护,维持路面平整,避免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增大噪声。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的建设可完善阜阳市城南新区区域路网系统功能,满足城区区域地块对道路设施的要求,促进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本工程在方案选择和路线比选时充分考虑了经济、环保和技术可行的原则,做到了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同时,在设计期、施工期和营运期分别针对声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景观等采取了一系列环保措施后,将有效控制本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故本工程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五、公众查阅本项目环境相关资料的联系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10天内通过电话等渠道将信息反馈予该项目的环评单位,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怀志                
  联系电话:18055829037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胜利东路1166号 

联系人:胡工            电话:0552-3120117  

传真:0552-3120117    邮箱:ahzhhkygs@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八、公示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九月八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