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新区各参建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建质函[2017]632号)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阜阳市住房城乡系统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阜建安[2017]106号)要求,同时响应全国安全生产月的号召,管委会决定从即日起在城南新区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文明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的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文明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促进工程参建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切实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加强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确保新区各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重点
1、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是各参建单位、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全、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关键各位人员的到岗履职情况。
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实施及专家论证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和文明施工等开展专项整治。
(1)深基坑工程:是否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进行开挖,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供水、排水、供热、供气工程中的基槽(坑)、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情况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是否有可靠的防护;特别对于管廊工程施工单位采取现状探勘、专项迁移方案、专项防护措施及对工程支持结构、围岩以及工程周边环境的施工监督情况;管廊内防积水排水设施设置及落实到位情况;针对管廊内多工序交叉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临时用电、消防安全施工控制措施;各类孔口安全防护情况;通风与防尘作用安全防护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管廊交叉部位安全防护情况;管廊内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3)模板支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监理单位的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
(4)脚手架工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脚手架工程的验收及使用等情况。
(5)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的要求等情况,重点是对照城南建投【2017】58号文的整改落实情况。
(6)消防安全:施工单位是否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相关制度措施是否及时全部的落实到工程项目上,针对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是否有完善的管理措施及相应的应急方案。
(7)临时用电:现场临时用电是否编制切实可行的方案,临时用电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等相关规定。有无私接乱拉电源、违规使用电器、工人生活区违规用电等情况。
(8)文明施工:现场是够采用封闭围挡,围挡高度是否满足相关规定,临时设施的是否按照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布置,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悬挂正确;无线视频监控系统、公益广告设置的落实情况,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场容场貌的基本情况。
(9)扬尘治理:现场是否有专项的扬尘防治专项施工方案,主干道硬化、裸土覆盖、建筑垃圾清理、自动化冲洗设备是否符合要求,现场按照建管安【2017】203号文、城南管秘【2017】113号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进行整改落实的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1、现场自查。即日起至2017年6月。各参建单位必须按照本通知要求立即对各自工程进行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不文明施工行为要迅速整改予以消除。6月10日前,各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开展自查自纠要形成书面检查记录;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企业应由企业领导带队对本企业在城南新区范围内所有承揽的在建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同时,合理安排工程进度计划,严禁盲目赶工、抢工。
2、检查巡查。2017年6月11日至7月。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投资公司将成立由工程管理部组成的检查小组,负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在各参建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文件,对城南新区范围内投资建设的所有项目进行大检查,通过现场检查和查阅施工资料,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对参建单位给予相应奖惩。
3、整改复查。2017年7月至8月。对检查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各参建单位立即组织整改,整改后形成书面报告,整改回复报告要附详细的影像资料,并及时上报至检查小组,检查小组将对照整改回复报告抽查整改情况;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和合同从重从严处罚。
四、检查要求
1、加强检查,严格执法。检查巡查小组由工程管理部具体组织,抽调相关专家及各参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凡被抽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规定积极参加、严格执法,无故缺席、怠慢检查的将进行严肃处理。检查要深入一线、深入现场,不漏一个角落,检查出来的每个问题都要记录上报,排除出来的每个隐患都要及时指出。坚决杜绝检查中走过场、流于形式,查处不理、未尽职责的情况发生。
2、积极引导,即查即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告知项目参建单位,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实,参建单位要严肃正确的对待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安排专人盯守,跟踪落实。本着鼓励先进和警示落后的原则,对检查中表现较好的单位和整改积极认真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存在的问题不认真对待、不整改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加重处理。
3、举一反三、形成常态。通过此次检查各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重要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管理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水平。认真对照此次检查详细排查项目上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建立管理台账、分类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城南新区所有投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