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3〕46号)精神,市城南新区城泉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
市城南新区城泉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南京路以东、五里路以西、淮河路以南、三清路以北,城泉路两侧,改造面积约600亩,项目征迁600户,拆迁面积约25.5万平方米,估算总投资62745万元,采取货币化补偿方式。
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南新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批复》(阜政秘〔2016〕151号),本项目由市城南新区建设管委会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采购主体,市城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双方签订相关《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期限十年,购买服务总金额84000万元。
特此公告。
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