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新区各参建单位:
目前,全市已进入高温酷暑季节,市气象局已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我市大部分地区最高气温将维持在35℃以上,局部地区可达37℃。加强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已刻不容缓,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和其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
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夏季劳动保护不力和高温中暑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危害,切实把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各项组织工作。
二、增强责任意识,积极落实要求,强化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保障
各参建单位要加大对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凡工作场所存在安全生产隐患、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文件 《关于开展“查隐患·防事故”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组委办〔2017〕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的有关规定,特别要落实好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各参建单位要结合《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专项检查的通报》(城南建投〔2017〕117号)的要求,广泛组织职工立足岗位查找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要进行分类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二是经费投入到位。各参建单位在确保防暑降温经费落实到位的基础上,加大投入,改善作业条件,特别是要在露天和高温工作场所配置通风、隔热和降温等设备,生产作业场所如有条件要设立高温作业职工的工间休息室,作业现场必须提供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和药品,要按照规定按时发放防暑降温劳动防护用品和足额发放高温津贴,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三是增强关爱意识。要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四是管理措施到位。各参建单位要合理安排职工作息时间(露天作业要避开烈日高温时段),实施高温错时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少和避免超时劳动,严防职工(特别是农民工)中暑事故发生。
五是组织开展高温“送清凉”工作。高温期间,各参建单位要主动筹划和组织开展以“清凉度盛夏、安康伴我行”为主题的夏季“送清凉”活动,积极协调企业主要领导主动关心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亲自带队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慰问奋战在高温作业、高温场地、高温岗位的职工,认真倾听职工呼声,了解职工诉求,及时解决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使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能真切感受到企业的关爱和温暖,确保广大职工平安度夏。
六是组织开展急救技能提升和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根据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组织开展高温急救技能培训,让职工了解高温危害、后果和防护方法,掌握自救和互救的能力,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人员和急救药品。并积极针对高温季节易发事故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广泛组织职工开展演习、演练,熟悉应急流程,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方式。
七是情况报送及时到位。各参建单位要及时总结夏季劳动保护防和防暑降温先进经验,破解工作难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请各参建单位于9月5日前将本项目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总结报送至我单位。
特此通知。
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