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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新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阅读次数:8907 编辑: cnxq 信息来源: 阜阳市城南新区 发布时间:201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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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执行《阜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组建阜城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工作群的通知》(阜环委〔2017〕14号)要求,严格落实城南新区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责任,提高网格化监控预警、日常管控和应急管控的应对能力,有效发挥网格化精准监控系统“定向管控,即时见效”的功能,积极推动城南新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建立健全大气污染扬尘防治应对工作机制,确保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服务系统在城南新区正常、有序、高效运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责任,促使各项大气污染问题得到快速处置,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及时响应阜城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指挥群和工作群(以下简称市指挥群和市工作群)的工作指令,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以管委会、委属单位及企业、项目参建单位为主体的网格化三级管理体系,确保城南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现“管理全覆盖、落实无盲区、监督无缺位”,促进城南新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市城南新区规划范围内所有由城南新区负责实施的在建项目和由城南新区负责管理的“三位一体”服务项目。

    四、组织机制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城南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成立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城南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网格化监管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束浩然

    副组长:刘亚辉、王锋、时新

    成员:笪前进、李朝军、姚虎、洪武、吴超、尹成

    联络员:颜明明  联系电话:18055829035

    刘凤虎  联系电话:18130736110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管委会综合处,李朝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城南新区网格化监管的组织与监督。

    联络员负责随时接收市指挥群和市工作群的工作指令,即时调度城南新区相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反馈处理或落实情况。

    建立城南新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微信工作群(以下简称城南工作群),群成员如下

    1.管委会分管副主任;

    2.管委会下属各处室及单位相关负责人

    3.领导小组联络员;

    4.监测点位包保责任人;

    5.监测点位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监理负责人。

    城南工作群各岗位工作职责依照市工作群的相关职责确定,包保责任人在工作群内备注名称格式为“监测点位编号+责任人+姓名+电话”,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工作群内备注名称格式为“项目部简称+姓名+电话”。

    五、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阜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度,建设管理处负责对各在建项目实行网格化监管,城南新区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对各“三位一体”服务项目实行网格化监管,各参建单位负责工作指令和防治措施的落实。

    2.及时响应,协同配合。管委会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和监测点位负责人包保制度,值班人和包保责任人详见附表《城南新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责任人一览表》。

值班人必须在接到指令后3分钟内通知到包保责任人,包保责任人必须10分钟内回复,25分钟内回复查验及处置情况,值班人必须在接到回复后立即上报市工作群。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保持24小时随时能够联络,在接到包保责任人的通知后3分钟内回复“收到”,20分钟内回复查验及处置情况。紧急情况值班人可直接联系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随后通知包保责任人。

如查明不属于城南新区的问题,包保责任人必须在收到指令后的20分钟内向值班人禀明情况,值班人立即上报市工作群;包保责任人应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追溯污染源,并在24小时内向城南工作群汇报具体情况;领导小组联络员每周应将污染源追溯情况进行汇总,并以简报形式及时向市环保委汇报。

    3.动态管控,及时通报。依据《阜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研判分析报告》和阜阳市网格化精准监控平台实时数据进行动态管控,每日进行统计、排名并由联络员在城南工作群中发布。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实行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新举措,对于夯实基层责任,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相关各部门、各参建单位应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2.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情况、分析形势、排查问题、解决困难、明确奖惩。建立监管巡查制度,将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有机的结合起来,深入一线处置问题。制订科学的监管机制,对每一个监测点位都要定人、定岗、定责,形成定位准确、责任明晰、分级监管、高效运转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层层监管、时时监控。

    3.严格监督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责任单位响应工作指令、落实防治措施进行监督考核:依据阜阳市网格化精准监控平台发布的监测点位预警信息统计数据和研判分析报告,按超国控点100%、150%、250%的总次数进行排名(注:当前先河公司的统计方法为每30分钟统计一次,预警持续时间超过30分钟的重复计算。如先河公司统计方法有更新,以最新的为准。)

    1)对每三天累计报警次数排名前三位的责任单位在城南工作群内提出批评;

    2)对每周累计报警次数排名前三位的责任单位进行书面通报批评;

    3)对连续二周单周排名前三位的责任单位进行约谈,并处以5000~10000元的违约金;

    4)对连续四周单周排名前三位的责任单位,建议建设主管部门对其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处以20000~50000元的违约金。

    5)对连续八周单周排名前三位的责任单位,责令签约单位立即解除合同,并处以100000~300000元的违约金。

    监控点实时数据报警的污染源不属于责任单位的,责任单位应在20分钟内向值班人说明,包保责任人在30内予以确认,24小时内查明污染源并提交书面证明材料,领导小组确认后可不计入考核范围。否则,该预警计入考核范围。

 

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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