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各处室、城南新区建投公司、城南新区城管执法大队、城南新区各参建单位、“三位一体”服务单位:
现将《阜阳市城南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7年12月5日
阜阳市城南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阜阳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预案》、《阜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阜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阜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 适用范围和条件
本预案适用于由阜阳市城南新区负责投资、实施或管理的建设项目(含PPP项目)和运营项目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区域统筹、属地管理,加强预警、及时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5. 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统领城南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
1.组织机构
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成立城南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城南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束浩然
副组长:刘亚辉、王锋、时新
成 员:笪前进、李朝军、姚虎、洪武、吴超、姜传奇、尹成
城南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笪前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职责分工
(1)城南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指挥协调城南新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对处置相关重大应急事项进行决策;贯彻执行市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和工作部署,督导城南新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和信息公开等工作。
(2)城南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承担城南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城南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和工作部署,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协调推进城南新区重污染天气预防及应对工作;及时向市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城南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情况,向各成员单位及时通报相关情况;承办城南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各相关部门及单位工作职责:
1)综合处:负责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宣传、媒体协调和舆情引导等工作。
2)建设管理处:负责城南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负责制定城南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停工项目名录并及时更新;负责督查应急响应期间各参建单位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城南新区在建项目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工作。
3)财务处: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与应急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工作。
4)城南新区城管执法大队:负责督查应急响应期间 “三位一体”服务单位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 “三位一体”服务项目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工作。
5)各参建单位、“三位一体”服务单位:负责制订本项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贯彻执行城南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和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
6)其余各部门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做好应急事件的配合处理工作。
三、预防控制
执行《阜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阜阳市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的规定。
四、预警预报
执行《阜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阜阳市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的规定。
五、应急响应
执行《阜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阜阳市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的规定。
六、总结评估
执行《阜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阜阳市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的规定。
七、保障措施
执行《阜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阜阳市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的规定。
八、附则
1.本预案由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