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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阜阳市城南新区基础设施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阅读次数:7855 编辑: cnxq 信息来源: 阜阳市城南新区 发布时间:2018-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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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新区各相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合肥市BRT公交站台候车亭顶板倒塌事故教训,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李锦斌、省长李国英关于雪灾事故的批示精神,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城乡基础设施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阜政办传〔2018〕1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城乡基础设施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的通知》(皖政明电〔2018〕3号)要求,我委制定了《阜阳市城南新区基础设施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8年1月19日

 

 阜阳市城南新区基础设施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方案

    为有效防止灾害天气对城南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可能造成的危害,堵塞安全管理漏洞,补齐安全管理短板,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根据省、市人民政府的部署,结合城南新区基础设施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制,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标准,在城南新区开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通过严肃责任追究,倒逼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着力营造安全平稳、和谐稳定的生活和发展环境。

    二、排查整治对象和范围

    各相关单位要对城南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排查。具体范围为:

    (一)由城南新区负责投资建设或实施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道路、桥梁、交通设施、绿化、水系、给排水、电力、通信、能源等工程性基础设施项目。

    (二)由城南新区负责投资建设或实施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包括各大场馆、教育、安置等公共事业项目及其附属配套工程。

    (三)由城南建投公司及其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包括非城南新区实施但已移交给城南新区的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三、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结构安全隐患排查

    1.使用中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存在结构安全隐患;

    2.对结构、材料、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并做出结论。

    (二)建设程序排查

    1.工程项目是否履行了规定的立项、报建、图审、招标投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等程序;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施工企业是否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安全设施是否按要求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三)管护及应急机制排查

    1.管理、运营维护和安全监管责任单位是否明确,是否建立了维护保养、检查评估等日常管理制度,设施运行状况台账是否完整;

    2.基础设施产权(运营)单位是否按运营管护规范标准建立制度化的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机制,对涉及安全的重要参数是否长期坚持监测跟踪和定期分析;

    3.设计、施工、维护依据的标准、规范、规程,与当前实际运行状况是否存在明显的差异,强制性标准、规范是否严格执行;

    4.应急预案、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是否到位,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齐全,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是否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置的需要。

    四、排查时间

    排查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2018年1月29日全部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重大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各施工项目部要立即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自查自改工作小组,结合实际,迅速制定具体的排查方案,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管委会统一征调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运营管理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成立排查小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有关单位自查自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切实消除隐患。各排查小组要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边排查、边整改、立行立改、对一时不能消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安全。

    (三)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责任,加强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的管理。因项目各责任主体或者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向市安委办汇报。

    (四)严肃追责问责。各相关单位要立即行动,做到安全大排查大整改“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对自查自纠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排查责任不落实、监督执法不严格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 阜阳市城南新区基础设施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责任清单

          2.阜阳市城南新区基础设施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3.阜阳市城南新区基础设施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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