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 颍州西湖花卉博览园西湖新区展示园景观工程 | ||||
项目编号 | FYTCFSCG-20180810003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
项目公告日期 | 2018年08月15日 | 开标日期 | 2018年08月14日 | ||
中标(成交)结果 |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601号 中标(成交)金额: 叁佰柒拾捌万元整(¥:3780000.00元) | ||||
招标(采购)人 | 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祁工 | ||
地址 | 阜阳市颍州区清河东路870号 | 联系方式 | 0558-2155058 | ||
代理机构 | 阜阳市同创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周工 | ||
地址 | 城南新区三清路(新三中斜对面)阜阳市民中心二楼西北角8-2号厅 | 联系电话 | 0558-2166016 | ||
评审人员 | 韩余强、祁小娟、张浩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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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