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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城南新区资产经管有限公司公务车辆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次成交公示

阅读次数:7803 编辑: 城南新区 发布时间:201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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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阜阳市城南新区资产经管有限公司公务车辆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次

项目编号:FYTC-FSCG-2019-012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6月17日

采购日期: 2019年6月20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阜阳市众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西路822号

成交金额:2449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品牌、单价:

阜阳市众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数量:1

品牌:别克牌

单价:244900

评审委员会名单:徐长征、王光阳、袁号伟

采购人名称:阜阳市城南新区资产经管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三清路666号市民中心二楼西北角8-2号厅

联系人:袁工

联系方式:1521569668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阜阳市同创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三清路666号市民中心二楼西北角8-2号厅

项目负责人:周工

联系电话:0558-2166016

公告期限:2019 年 6月22日至 2019年6月24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阜阳市城南新区资产经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阜阳市三清路666号市民中心二楼西北角8-2号厅,联系电话:15215696682。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阜阳市城南新区资产经管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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