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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阜阳市城南新区债权融资计划主承销商项目”的答疑回复(2)

阅读次数:8082 编辑: 城南新区 发布时间: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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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FYTC-ZZCZ-2020-006

二、项目名称:阜阳市城南新区债权融资计划主承销商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3月9日

四、答疑内容:

疑问一、贵司的阜阳市城南新区债权融资计划主承销商项目(项目编号:FYTC-ZZCZ-2020-006),在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项中要求“接受银行分支机构代表具有承销商资格的总行投标,但需取得总行的书面唯一授权”,针对此项目,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因内部政策无法获得总行唯一授权文件,可否由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直接参与投标,如中标后,在60日内以总行名义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否则视为我行放弃中标资格,责任由我行自行承担。可否。

答:可以。投标人须针对以上内容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     

特此回复!

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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