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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城南新区对外交流中心家具采购中标结果公示

阅读次数:8736 编辑: 城南新区 发布时间: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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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阜阳市城南新区对外交流中心家具采购

项目编号:FYTC-ZZCZ-2020-00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月23日

开标日期: 2020年4月1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百仪家具有限公司

控制价:450万元      成交金额: 2985640元

供货期限:合同签后60天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1号

评审委员会名单:乔红梅 、马淑芳 、高元名  、许洪伟 、姜传奇

招标人名称:阜阳市城南新区项目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与广颍路交叉口往南100米路东

联系人:祁工

联系方式:0558-215505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阜阳市同创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市民中心二楼8-2号厅

项目负责人:董工         联系电话:0558-2166133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0.4万元

公告期限:2020年4月1日至 2020 年4月2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阜阳市城南新区项目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联系电话:0558-215505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阜阳市城南新区项目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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