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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的答疑回复(1)

阅读次数:10965 编辑: 城南新区 发布时间:202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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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二、项目编号:FYTC-ZZCZ-2020-031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2日

四、答疑内容:

问题一:招标文件第20页,“综合评审打分表”中的评审项目“成功注册业绩”要求业绩累计金额以提供加盖公章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截图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复印件为准,接受联席承销业绩;业绩时间以提供加盖公章的上海证券交易接受发行的无异议函的时间为准,接受联席承销业绩。

请问上述业绩累积金额和业绩时间是否可以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截图作为证明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截图中显示的时间与无异议函中的时间是一致的。

答:(1)投标人成功获得无异议函的业绩累计金额以提供加盖公章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截图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复印件,接受联席承销业绩。

(2)业绩时间以提供加盖公章的上海证券交易接受发行的无异议函或加盖公章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截图的时间为准,接受联席承销业绩。

问题二:招标文件第35页,“(1)公司债注册业绩一览表”最下面注释“注:其他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及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此处是否需要投标人额外提供承诺,第20页“综合评审打分表”中此部分未要求提供承诺。

答:公司债成功注册业绩不需要额外提供承诺。

 

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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