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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阜阳市城南新区养老中心销售代理项目(二次)”的答疑回复(1)

阅读次数:8389 编辑: 城南新区 发布时间: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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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阜阳市城南新区养老中心销售代理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FYTC-ZZCZ-2021-053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2日

四、答疑内容

疑问一、关于“甲方关系户”:贵招标文件合同样式中提及“甲方关系户”交付定金不能作为开盘时间依据,但关于“甲方关系户”业绩及佣金归属未作明确说明及约定,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极易产生纠纷,关于甲方关系户有如下疑问:

(1)“甲方关系户”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答:招标文件中所述“甲方关系客户”为未经乙方接待登记,直接与甲方洽谈,或甲方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人员进行协助的客户。

(2)“甲方关系户”是否不视为“甲方自行销售”?

答:“甲方关系客户”视为乙方业绩。

(3)客户经过乙方售楼人员咨询或接待后再找到甲方关系是否可以排除为“甲方关系户”?

答:招标文件中所述“甲方关系客户”为未经乙方接待登记,直接与甲方洽谈,或甲方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人员进行协助的客户。

(4)“甲方关系户”佣金及业绩归属是否为乙方?标准是多少?

答:“甲方关系客户”视为乙方业绩。相关代理服务费用标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二、关于委托代理方式: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同时,甲方自行销售是否可理解为自建团队不需要乙方任何配合,如需要乙方配合手续等工作,该自行销售业绩及佣金是否归属乙方?标准为多少?

答:甲方不进行自行销售。

疑问三、关于考核指标:首开及后期加推套数及指标应结合当时的市场行情(供需、产品、价格、销量等)、项目产品(业态及户型)、项目产品价格等依据,如首开及加推前不具备达成合同约定的指标套数的条件,是否在首开及加推前调整推售套数及指标套数?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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