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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阜阳市城南新区养老中心销售代理项目(二次)”的答疑回复(2)

阅读次数:8094 编辑: 城南新区 发布时间: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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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阜阳市城南新区养老中心销售代理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FYTC-ZZCZ-2021-053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2日

四、答疑内容

疑问一、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格式“每期销售目标是考核周期内完成对应销售房屋套数,即为完成本期销售目标。在任一考核周期内进行考核时,乙方未完成当期销售目标,则未完成销售的部分累计至下一个考核周期一并进行考核。在项目正式开盘后,乙方如果连续两个考核期均未完成当期销售目标的60%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20万元履约保证金。”

我司对该条款表述中没收的乙方20万元履约保证金,我司对此处理解有歧义,可能存在两种解释方向。

疑议一、连续两个考核期未完成就扣20万,直到扣完所有保证金为止;

疑议二、未完成条款所描述任务,合同期内只扣一次20万履约保证金。

答:在合同期内乙方出现连续两个考核期均未完成当期销售目标的60%情形时,甲方将一次性没收乙方20万元履约保证金,如乙方再次出现上述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再没收保证金。

 

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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