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9月8日对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党组开展常规巡察暨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部门、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二、巡察内容
根据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要求,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聚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情况,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精准开展政治监督;同时,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绿化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情况,聚焦城市绿化工程重点环节廉洁风险和作风情况,聚焦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党组织建设情况,对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开展专项巡察。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手机(只接收短信),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阜阳国祯假日酒店11楼1110房间;
(二)邮政信箱:阜阳市清河东路539号市委巡察办转市委第三巡察组;
(三)意见信箱:阜阳国祯假日酒店门口,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楼门口;
(四)电子邮箱:fyswd3xcz@163.com;
(五)专门值班电话:座机:0558-2260276;手机:18298183980(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部门、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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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三巡察组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