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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通知

阅读次数:9064 编辑: cnxq 信息来源: 阜阳市城南新区 发布时间:201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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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各处、公司各部: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纪委有关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的要求和部署,强力正风肃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现就加强“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思想站位,严格落实责任。各处室、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本部门干部职工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旗帜鲜明、抓早抓小、敢抓敢管。要以“严转提促”专活动为契机,认真查摆在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纪律监督和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牢记在心,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处室、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督促责任落实,要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各项纪律和规矩,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要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处室、部门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三十条”及市“三十六条”规定,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一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花卉、食品等节礼,二是严禁违反财经纪律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三是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电子礼品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四是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活动,五是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六是严禁私驾公车、公车私用以及酒后驾车等违规行为,七是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及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八是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各处室、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加强宣传教育,提出纪律要求,强化内部管理。各处室、部门负责人要严于律己,敢抓敢管,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切实担负起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综合处要加强公车管理,将公务用车登记封存,统一停放。财务处要加强审核监督,及时发现和查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同时,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要坚决查处、严惩不贷;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得不到有效遏制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

 

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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