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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的报告

阅读次数:5575 编辑: 城南新区 发布时间: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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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委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2年11月23日向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报告,移交了责任追究问题清单。按照《关于报送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的函》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进展

自2022年6月1日,我委接到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阜阳市协调联络组交办第一批群众信访案件后,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核查。通过现场水样检测和管道排查,发现中清河三清路桥北侧排水点存在污染情况。

为彻底弄清该处排水点的污水源头,我委组织队伍对该排水点所属市政雨水管网进行逐点排查,共计排查检查井187处、管道90条,最终发现源头来自于该点2公里范围内的市公安局、红堡城小区和市医院的内部排水管。由于上述单位的内部排水管雨污混流,导致其内部污水沿混流管流入市政雨水管网,继而由中清河三清路桥北侧的排水口排放至中清河中,造成污染。

为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隐患,我委还扩大范围,对流向中清河的其他市政雨水管网进行排查,最终发现雨污混流外排市政雨水管网点11处。在查清责任单位后,会同城管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单,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组织队伍对该处排水点和其他混流外排点进行修复,经水样检测达标后,重新投入使用。该案件反映问题已于2022年6月30日整改完毕,并报市城管局和市城建局验收通过。

二、重点举措

(一)高度重视、专班推进。自接到交办案件后,我委高度重视,即刻成立了由分管领导总负责,委建设管理处、城南城管执法大队和管网维保单位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在具体工作中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委领导、建设管理处和城管执法大队对排查工作和修复工作进行过程中管理,深入一线,严把质量,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做实做细,保障管网得到修复,水质恢复正常。

(二)按图索骥、强抓调度。为查清源头、举一反三,工作专班手持城南市政管网规划建设图,对三清路及中清河沿线进行逐点逐井排查,通过入户检查、水样检测和管网流向分析,最终排查出11处雨污混流外接点,涉及七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阜阳红堡城项目部、勤好(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阜阳市人民医院项目部等3家责任单位。同时,为加快工作进度,专班实行日调度,每日进行会议研究,对当日排查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部署安排,有效地提高了工作精准性和效率,在极短时间内完成了对90条管道的排查,并查清了源头。

(三)联动执法、督促整改。为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高质量的完成,我委联合城南城管执法大队,对雨污混流外接责任单位依法依规下达整改通知单共计3份,要求其限期整改完成。同时每周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察,确保整改要求的落实和工作质量,加快管网生态修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存在私接偷排现象。个别小区、商铺、企事业单位等因排水管雨污混流,导致其内部污水沿混流管流入市政雨水管网,继而由市政雨水管道排入河道,造成污染。

二是管理缺位。城南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城南新区范围内市政管网的规划建设,并在对市政道路雨污系统进行规划建设时已实行了雨污分流。小区及商铺等的管网维护及其执法管理由属地政府负责。市排水主管部门负责城区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由于在实际管理中相关责任单位未严格落实《阜阳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要求,出现管理缺位,导致个别小区、商铺、企事业单位私接市政管网偷排污水,继而发生排口污染事件。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大城南新区范围内的环保工作力度,认真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水系环保、市政道路管养等相关工作。

(二)举一反三,加强对城南新区范围内的所有河道水系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清单,对于排查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书面上报相关主管部门,按职能分工予以整改。

(三)根据《阜阳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条内容要求,城南新区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由市排水主管部门负责。以及第二十七条内容要求,住宅区建筑红线外与城市公共排水设施连接点间的部分,无产权所有者的,由属地排水主管部门负责。下步我单位将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加快移交工作,理清管理职责。

 

附件: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进展情况

 

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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